一般初學佛的人,對眾生的定義不明,而且現在更有人說,植物也有生命,植物也有感情,若說不殺生,應該既不殺動物,也不殺植物。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,植物是無情眾生,動物是有情眾生。所謂眾生,可分作三級,高級的為人類,具有三個條件:一、有活的細胞;二、有神經的反應;三、有思想及記憶。低級的為植物,只有活的細胞,沒有神經和記憶,雖有生死的反應,沒有苦樂的感覺,更沒有思想及記憶,所以叫做無情。中級的是動物,只有少數如狗、猴子、馬、象等高等動物有若干的記憶力,但沒有思想力。至於下等動物除了神經的本能反應,沒有記憶和思想,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,就會怕死。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,植物則不然。因此,殺生的界定,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於植物。


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,是因低級的鬼神,依草附木,以草木為庇護,為了慈悲鬼神,不使鬼神生嗔,故不去破壞其居處,並非為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。


微生物如細菌,從生物學上看,它是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,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和思想,不屬於有情眾生,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,所以,殺菌不是殺生。


關於水中的微生物,除了細菌之外,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,他們雖也沒有神經,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,因此,佛世的比丘,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,把比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,比較小的就不管了。這是基於慈悲的觀點,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。如果肉眼不能見,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,那就理會不到了。


佛教主張不殺生,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,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,我們自己怕受傷害、畏懼死亡,眾生無不皆然。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,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、尊卑之分,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、慈悲的精神,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、和平、互助、互敬、互愛、融洽無間,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。雖然佛經中說,殺生有果報,殺人償命,吃它半斤,還它八兩,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。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,果報是有的,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;養成慈悲心,才是不殺生的重點,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。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 


 


是的,有人作如此說,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緣的眾生受報。比如有人說,虛雲老和尚遭受雲門事件,拷問毒打,遍體鱗傷,幾乎致死,是代全大陸的中國人受難。又有說某某大喇嘛或轉世者因害某種痛苦的疾病死亡,是為了替代全人類消業。或者某某大修行者,以種種苦行,如冬天雪中臥,夏天烈日下坐;或用其他的人為方式,來折磨肉體,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類大眾的平安、健康。其實這都是似是而非的見解,不是佛法的正見。


佛法所講的因果,是眾生共同的,各自造作不同的別業受別報,多人造作相同的共業受共報;造惡業受苦報,造善業受福報。例如眾人都吃飯眾人都能飽,眾人不吃飯眾人皆饑餓;一人吃飯不能使得眾人皆飽,一人不吃飯也與眾人的饑飽無關。所以說,各人生死各人了,各人罪業各人消,正如《地藏經》說:「父子至親,歧路各別,縱然相逢,無肯代受。」


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,的確能夠影響其他的人:在某地有一大修行人,那地方的大眾都會受到益處;某時出了一大修行人,那一時代的人都會受到幫助,那是大修行者行持力的感應及其言行的感化,使得大眾趨善避惡,使得鬼神調柔護持;但這也是由於當時、當地眾生的福德所感,而有大修行者出現,不是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。


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、惡疾,那有兩種可能: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,視同凡夫,受災受難,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,感動凡夫眾生;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,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,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。有的是因精進修行,使天魔恐懼,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,唯恐大修行人,出離生死之後,不再受其控制,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,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、大疾病,紛紛降臨。也有由於大修行力,使得應墮地獄、畜牲、餓鬼的罪報,而以人間的災難、疾病來抵償,稱為重罪輕報。所以大修行者的災難、疾病都是好現象,不過不是為了代眾生消業障。


至於代受果報、代消業障的觀念,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。比如,耶穌基督是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;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消業障,比如,相信藥師佛既號稱「消災延壽」,必能代眾生消業,或認為地藏菩薩入地獄度眾生,也就是為了代眾生消業;更有人為了父母及親人的消災、延壽,而有發願自己吃素、出家,或者減壽、借壽等的信仰,這些觀念和做法雖出自一片好心,但和根本佛法的因果律卻不相應。


我們只能以行善、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回向眾生,使眾生獲益;就像是用鏡子接受到陽光,折射至黑暗的所在,使得本是黑暗之處,也能得到光明一樣。可是如果是盲者,還是看不到光明的;能見到光明的,還是因為他有眼睛,那便是說本具善根的人,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。所以,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壽等的迷信行為,不予贊成。


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,能夠為人消業、治病、趕鬼、驅魔,這在民間信仰的層次,的確受到肯定。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,該受的果報,必須接受;民間信仰的宗教力量,雖也能夠有若干的功效,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。


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,可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,但是如果阻擋太多,或勉強阻擋,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,甚至死亡;那好像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,必定也將被洪流沖走,這不是代眾生消業,那是他自己造業而受到果報。因他違背因果,雖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暫時不受報,事實上卻是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決沒有造了惡業,而能不受惡報的道理;違背自然,即是違背因果。


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,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,那就是受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,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,那叫感應道交;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,所產生的效果,不是代為消業。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 


通常,初學佛的人,必須要有厭離心,才能夠真正體會到修行佛法的重要和必要。要厭離什麼呢?是對於來自心理、生理、人際關係、自然環境的種種矛盾、摩擦,而引起的許多煩惱、痛苦。如果能夠轉變,那麼對這些現象的感受就不須厭離;無物可厭,也就無處可離了。所以,厭離是修習佛法的初步,就是知苦而求離苦的意思。


一般人總認為厭離人間的人際關係、生活環境,就是否定了人的價值和意義。其實恰好相反,正因為要提升人的價值和意義才要暫時厭離。就像商人出外經商,是為了賺錢養活眷屬,維持家計;孩子出外求學,是為了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,以謀他日成家立業和自利利他。所以,佛法所講的厭離是修行的初步過程,而不是終究的目的。


逃避就不同了,逃避是不想負起應有的責任,不敢面對現實的生活,而抱著逃債,甚至於逃亡的心態遠離他所處的環境,這種人就像處於逃亡狀態的犯人一般,心裏經常充滿著恐懼、不自在、不安全,永遠承受著無處容身的心理壓力。這和修行正信的佛法以厭離煩惱的世間,安全不同。若能厭離煩惱,他就能逐漸地離開煩惱;多離一分煩惱,便多得一分解脫和自在。自在的程度愈深,煩惱也就愈輕,最後便得究竟解脫。如果已得解脫,當然也就沒有厭離和不厭離的問題了。


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。逃避是知苦卻不敢面對苦,反而逃苦的意思;厭離是知苦、避苦因而學佛脫苦,乃是為了疏導問題。逃避既違背佛法所說的因果律,所以也不為佛法所許;厭離也不一定要離開人間,而是透過佛法的指導原則及其修行方式,提起對於世間現象的徹底認識。《中觀論頌》云:「因緣所生法,我說即是空。」首先是厭離世間,結果既已知道諸法空幻,也就不起煩惱和執著,也就不需要厭離。不過,僅僅通過知識的認同未必能夠離苦,所以要暫時離開世俗的環境,專門修持佛法的戒、定、慧三學,就比較容易達成離苦的目的了。因此,上上根器的人,一旦接觸佛法就能頓悟,悟後或以出家身,或仍以在家身於人間行化;一般根器的人,則以離俗出家最易得力。不過,出家是大丈夫事,並不是世間多數人可以做到的。因為第一、一般人不知厭離;第二、許多人雖知厭離卻無法厭離。

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
 


在佛經中說,人間的蓮花不出數十瓣,天上的蓮花不出數百瓣,淨土的蓮花千瓣以上。蓮花表示由煩惱而至清淨,因為它生長於污泥,綻開於水面,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深一層涵義。而蓮花除了蓮瓣,還有蓮蓬、蓮子,蓮瓣、蓮蓬可觀賞,蓮子可食用;蓮子又可生長,栽培更多的蓮花。蓮花開放於炎熱夏季的水中,炎熱表示煩惱,水表示清涼,也就是在煩惱的人間,帶來清涼的境界,這都是蓮花所表徵的美德。所以,比喻從煩惱得到解脫而生於佛國淨土的人,都是蓮花化生的。


三界的眾生,以淫欲而托生,淨土的聖人,則是以蓮花而化身,因此,蓮花表示清淨的功德和清涼的智慧。對於聖人而言,是無形的,顥現於凡夫之前,便以人間所熟悉的形象來表現。所以,我們所見的佛像和佛經中介紹淨土佛國中的聖賢,都是以蓮花為座;或坐、或站,都在蓮台之上,是代表著他們清淨的法身,莊嚴的報身。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


實際理地

  實際理地,不受一塵,萬行門中,不捨一法。若也單刀直入,則凡聖情盡,體露真常,理事不二,即如如佛。


示色身之大患

  夫業繫受身,未免形累。稟父母之遺體,假眾緣而共成,雖乃四大扶持,常相違背。無常老病,不與人期,朝存夕亡,剎那異世。譬如春霜曉露,倏忽即無;岸樹井藤,豈能長久。念念迅速,一剎那間,轉息即是來生,何乃晏然空過!


直心道人

  夫道人之心,質直無偽,無背無面,無詐妄心。一切時中,視聽尋常,更無委曲,亦不閉眼塞耳,但情不附物即得。從上諸聖,祇說濁邊過患,若無如許多惡覺情見想習之事,譬如秋水澄渟,清淨無為,澹泞(泊也)無礙。喚他作道人,亦名無事人。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


如何對境

  一切諸法,本不自言空,不自言色,亦不言是非垢淨,亦無心繫縛人。 但人自虛妄計著,作若干種解會,起若干種知見,生若干種愛畏。但了諸法不自生,皆從自己一念,妄想顛倒,取相而有知。心與境本不相到,當處解脫,一一諸法當處寂滅,當處道場。

  又本有之性不可名目,本來不是凡不是聖,不是垢淨,亦非空有,亦非善惡。與諸染法相應,名人天二乘界。若垢淨心盡,不住繫縛,不住解脫,無一切有為無為縛脫心量處;於生死其心自在,畢竟不與諸妄虛幻、塵勞蘊界、生死諸入和合;迥然無寄,一切不拘,去留無礙;往來生死,如門開相似。


靈光獨耀

  靈光獨耀,迥脫根塵。體露真常,不拘文字。心性無染,本自圓成。但離妄緣,即如如佛。


頓悟法要

  心地若空,慧日自現,如雲開日出相似。但歇一切攀緣,貪嗔愛取,垢淨情盡。對五欲八風不動,不被見聞覺知所縛,不被諸境所惑,自然具足神通妙用,是解脫人。對一切境,心無靜亂,不攝不散,透過一切聲色,無有滯礙,名為道人。


學道人

  夫學道人,若遇種種苦樂,稱意不稱意事,心無退屈,不念名聞利養衣食,不貪功德利益,不為世間諸法之所滯礙,無親無愛,苦樂平懷,粗衣遮寒,糲食活命,兀兀如愚如聾,稍有相應分。若於心中廣學知解,求福求智,皆是生死,於理無益,卻被知解境風之所漂溺,還歸生死海裏。


佛是無求人

  佛是無求人,求之即乖;理是無求理,求之即失。若著無求,復同於有求。若著無為,復同於有為。故經云:「不取於法,不取非法,不取非非法。」

  又云:「如來所得法,此法無實無虛。」若能一生心如木石相似,不被陰界五欲八風之所漂溺,即生死因斷,去住自由。不為一切有為因果所縛,不被有漏所拘。他時還以無因縛為因,同事利益。以無著心應一切物,以無礙慧解一切縛。亦云應病與藥。


努力究取

  努力向前,須猛究取,莫待耳聾眼暗,面皺髮白,老苦及身,悲愛纏綿,眼中流淚,心裡慞惶,一無所據,不知去處;到恁麼時節,整理手腳不得也。縱有福智、名聞、利養,都不相救。為心眼未開,唯念諸境,不知返照,復不見佛道。


須治貪瞋

  若准世間是好事,若向明理人邊數,此是壅塞人;十地之人脫不去,流入生死河,但是三乘教,皆治貪瞋等病,祇如今念念若有貪瞋等病,先須治之,不用求覓義句知解。知解屬貪,貪變成病。


不住相對

  善惡是非俱不運用,亦不愛一法,亦不捨一法,名為大乘人。
  不被一切善惡、空有、垢淨、有為無為、世出世間、福德智慧之所拘繫,名為佛慧。
   是非好醜、是理非理,諸知見情盡,不能繫縛,處處自在,名為初發心菩薩,便登佛地。



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

  師凡作務執勞,必先於眾,眾皆不忍,密收作具,而請息之。
  師云:「吾無德,爭合勞於人?」
  師既遍求作具不獲,而亦忘食。
  
故有 「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」之言,流播寰宇矣 !
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歸敬 世尊 阿羅訶 等正覺者!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!


  • 甚麼是禪修

    • 狹義的:禪坐以達心靈的專一與澄淨
    • 廣義的:行、住、坐、臥日常生活中,心靈的鍛練、淨化與智慧的提昇

  • 禪修錯誤觀念的釐清 

    • 追求神通感應
    • 禪修為強身
    • 禪修是氣功
    • 禪修是修氣、脈、明點
    • 禪修為特異功能
    • 禪修是修行的全部
    • 禪不在坐
    • 依定一定發慧
    • 定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

  • 為何禪修 (禪修的目的)

    • 心靈的淨化
    • 智慧的提昇
    • 慈悲心的開展
    • 培育活在當下的覺照力
    • 成辦解脫道的智慧解脫
    • 培育菩薩道利益眾生的勘忍力 (依住勘能性,能成所作事 ── 成佛之道偈頌)

  • 禪修的原則 (雜阿含624)

    • 依於慈善的心念和正確的動機來禪修 (直其見)
    • 持守清淨的五戒行或十善德,在身口二業表現出善良的德行 (淨其戒,具足三業)

  • 禪修的功德

    • 為得現法樂
    • 為得勝知見 A. 修光明想 B. 修淨想 C. 引發神通
    • 為得分別慧
    • 為得漏永盡

  • 禪修功德的流弊

    • 得現法樂 -- 耽溺於禪樂,成為不問人間疾苦的隱遁者
    • 得勝知見 -- 淨觀易走入偶像崇拜的鬼神信仰 神通易走入權威崇拜的神秘主義

  • 禪修的層次

    • 人天道 -- 發心:求增上生,得現法樂及後法樂
      禪修:依四禪八定或 (慈、悲、喜、捨) 四無量三昧

    • 聲聞道 -- 發心:發出離心,種『順解脫分善』,得涅槃解脫樂
      禪修:依四念處、八正道、乃至三十七道品或無量心三昧或空、無相、無所有的三解脫門(即三三昧),離我慢而得清淨知見--無漏智

    • 菩薩道 -- 發心:發菩提心、大悲心,依空性見,修六度四攝,得悲智究竟樂
      禪修:勤修八斷行(欲、精進、信、輕安、正念、正知、思、捨),滅五過失(懈怠、忘聖言、惛沉掉舉、不作行、作行),依九住心(內住、續住、安住、近住、調順、寂靜、最寂靜、專注一趣、等持)入禪支;禪觀同聲聞道

  • 禪修的方法

    • 止禪 (奢摩他Samatha) -- 四十業處 (十遍,十不淨,十隨念,四梵住,四無色,一想(食厭想),一差別(四界差別))
    • 觀禪或內觀(毘缽舍那Vipassana) -- 四念處與七覺支

  • 禪修的途徑 (雜阿含464) :  (1) 由止到觀(止行者) (2) 由觀到止(純觀行者) (3) 止觀雙運
  • 禪修的解脫目標

    • (1) 慧解脫 -- 以正念與智慧為要點,解脫煩惱障,得心自在樂
    • (2) 俱解脫 -- 以禪那為根基,解脫定障與煩惱障,得現法樂住

  • 禪修的前方便

    • 五法多所饒益 (雜阿含801)
      (1) 住於淨戒,波羅提木叉律儀,威儀、行處具足,於微細罪能生怖畏,受持學戒
      (2) 少欲、少事、少務
      (3) 飲食知量,多少得中,不為飲食起求欲想,精勤思惟
      (4) 初夜後夜,不著睡眠,精勤思惟
      (5) 空閑林中,離諸憒鬧

    • 具足五緣、呵五欲、棄五蓋 (小止觀)

      • 五緣 -- (1) 持戒清淨 (2) 衣食具足 (3) 閑居靜處 (4) 息諸緣務 (5) 得善知識
      • 五欲 -- 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
      • 五蓋 -- 貪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

    • 六種前方便 (成佛之道) (1) 密護於根門 (2) 飲食知節量 (3) 勤修寤瑜伽 (4) 依正知而住 (5) 知足 (6) 心遠離

  • 禪修的次第

    • 依止善知識
    • 正見具足
    • 五戒、八關齋戒
    • 活命遍淨、資具依止(飲食、衣服、臥具喜足聖種)
    • 正念正知
    • 根律儀(離五欲)
    • 三妙行 (身口意三業清淨;樂斷樂修聖種)
    • 安那般那念 (Anapanasati;入出息念、持息念、十六勝行、十六特勝)
    • 四護衛禪 (死隨念、不淨觀、佛隨念、慈心觀)
    • 四念處 (Satipatthana 身、受、心、法)
    • 七覺支 (念→擇法→精進→喜→輕安→定→捨)
    • 四禪支 (Jhana 初禪→二禪→三禪→四禪)
    • 七清淨 (戒淨→心淨→見淨→疑蓋淨→道非道知見淨→道跡知見 淨→道跡斷智淨→得無餘涅槃)
    • 十六觀智 (名色識別智→緣攝受智→思惟智→生滅隨觀智→壞滅隨觀智→怖畏現起智→過患隨觀智→厭離隨觀智→欲解脫智→審察隨觀智→行捨智→隨順智→種性智→道智→果智→省察智)

  • 禪觀所緣的抉擇

    • 勝解作意 (假想觀)
    • 真實作意 (如實觀)

  • 禪修的方法 調身,調息,調心
  •  禪修驗證

    • 契合中道 (八正道)
    • 心靈的淨化
    • 智慧的提昇
    • 慈悲心的開展
    • 活在當下的覺照力
    • 人間的關懷

  • 禪修實踐精神

    • 忘己為人 -- 修無緣慈,不入深定
    • 盡其在我 -- 如實觀照,不修假想
    • 任重道遠 -- 發長遠心,不求急證

  • 其他禪法

    • 天台止觀: 圓頓止觀、禪波羅蜜、小止觀、六妙門
    • 禪宗:  曹洞宗 -- 默照禪;主張「只管打坐」     臨濟宗 -- 看話禪;主張「待悟見性」
    • 密宗:  紅教 -- 大圓滿     白教 -- 大手印

  • 提示


    • 安忍
    • 無所求
    • 只管觀察

  • 共勉

    • 每日禪修,終生實踐
    • 常行布施,培養福報
    • 持守戒律,守護諸根
    • 修慈心觀,增長菩提
    • 生活簡單,作息正常
    • 平和處眾,慈心充滿
    • 聞思佛法,增長智慧
    • 知足感恩,行八正道
    • 正念正知,活在當下
    • 參加共修,彼此砥礪
    • 平常心,不展示修行相
    • 唸誦懺悔,培養宗教情操
    • 修行不礙日常作務及家庭生活
    • 盡其在我,只問耕耘,不問收穫
願 一切眾生 吉祥如意     ─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─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(王驤陸上師為大眾灌頂傳法時之開示 一九三七年丁丑年)

修之理由

吾人處世,每因精神空虛而心不安寧;又以無由自慰開解,郁悶愁苦,乃不知不覺釀成種種精神疾患。欲除此疾苦,唯有修心一法,使心有所寄,則心可以安定。心定則慧開,察見世上一切,成敗利鈍,是非得失,富貴貧賤,生死來去,都屬空幻。如能觀空,則一切惱怨不生。前因後果,了了分明,愁苦自解,病亦自除,思想不偏,顛狂自殺之風可以止矣,此即觀音大士救苦救難之法也。且人最苦者,為心無寄託。以此法門,可以消遣,可以去病,可以得定力增智慧。以用於社會,可以通佛法明心性,了未來生死,種無量福田。至於已學佛者,可以助西方往生之願,可以與觀音大士結無上勝緣。不論有罪無罪,一聞此咒,尚可立時解脫,何況虔心修持,當然可以出三界離惡世。種種好處,不能盡述。況修此得益者,不可勝數。如免除災禍,解除冤害,治療百病,得定生慧。南北同學中,信而有徵者,七八年來,已過五六百人。更有遠道請求代傳者,尚不在此數。惟遠道問法為難,不免中途因疑而止,殊為可惜。今特以修法明白開示,以利有志之士,使未發心者,可以發心。已發心者,可以精進。已精進者,可以修證。至於有病之人,仗大士慈悲之力,必可勿藥而癒。其病已深邃,壽緣有限者,亦可早種福田,使永離惡道之苦,或才可以挽回於萬一。又如鬼迷邪祟等夙業,亦可因此解除。更有因修持靜坐不得法而病者,如念佛傷氣,外道死坐木定,腹脹顛迷等病,惟有此法可治,一一開明如後。總之人生百年,彈指而過。及早回頭,尚恐不及。世間一切,都屬夢幻。借此一航,用渡苦海。不獨自利,兼可度亡,其利普哉。

 

嗡、嘛呢、葩德美(二合)、吽

此咒又名最勝觀音大士心咒。

此咒利益能﹕一降魔,二治病,三免劫,四各種成就,五去障,六登佛位,即得定開慧是也。

此咒雖只六個字,而光大圓明,妙用無盡,故名六字大明咒。此法威德無上,為密部極重要之法。

此咒即觀自在菩薩微妙本心,昔菩薩自己持此咒印而成佛,曰正法明如來。此如來以應身而來娑婆,顯菩薩身,助世尊行化。菩薩以大慈悲愿力,接引眾生,由極苦升極樂。慈愛如母,表像為四臂觀音。凡菩薩所化身,若綠度母,若白傘蓋,若準提佛母,若不空娟索等。化身無量,咒亦無量,統可名之曰大悲咒,以無一不由大悲如意輪中出也。此六字,又為一切咒之心,故又名大悲心咒,為大乘中最上精純。且只六字,便於持誦。而持誦之人,無貧賤男女之分,皆可使七代祖先,超升解脫。讀【大乘莊嚴寶王經】,可明此咒功德。今略說一二。

此咒在西藏,只傳六字咒音,而不輕傳手印。又蒙古與西藏音,微有出入,蒙古音不甚好讀。如嗡馬尼叭特麥吽。西藏音為嗡馬尼叭美吽。諾那大師又於吽下加一沙字。以無手印,取其速成就之意。惟大愚阿闍黎,正音為嗡馬尼叭媽吽,是取蒙古音而短速之並傳手印,為大蓮華手印,即召請菩薩之手印也。凡持咒而結印者,功力百倍,得定病癒,尤非手印不可。(今為持誦方便,前面咒文謹根據寧瑪派諾那祖師所傳之讀音,並用國際音標注意。又讀音當力求準確,但去聖時遠,方言迥異,讀音不能盡同,即上師、阿闍黎所傳亦非原音,但能竭誠精進,一門深入,自得成就,因佛海深廣,唯信能入,唯智能度。)

此六字本以表法。以六道輪迴言之。以上海音說明之,嗡表天道,嗎表阿修羅道,呢表人道,唄表畜生道。嚜表鬼道。吽表地域獄道。念此六字,即能斷輪迴,出三界,證聖果,此六凡之表法也。又嗡字由菩提心發生,初入十信位,由是增進。嗎字入十住位,呢字入十行位。唄字入十迴向位,嚜字入十地位。吽字入金剛定至大覺位。故念此六字,即能立超十地,成無上正等正覺。此四聖之表法也。

修法儀軌

得法後先將咒念熟,然後上座。上座前,一淨手,二設備一切,三禮佛。房內不必焚香,尤忌好香多煙。故坐在床上為宜,如出門或不便,即心拜心香可也。

有八忌。一忌風處坐,二忌飽後坐,三忌下座即大小便,必得過十分鐘。四忌貪坐,如不依規矩,一時高興多坐,後即退轉,故以一小時至兩小時為度。五忌大聲持誦而傷氣,最好金剛持。(即唇動無聲,自己聽見。)六忌身體活動,必致腰痛,伸腰當慢,不必過於正直。七忌求見光見佛。八忌見有幻象時,執取而生疑,如聞妙香,或聞妙音,自以為喜,皆可致病。此法既有手印,直證無相門,以心靈為主,不許觀光觀字,與西藏修法不同也。

有三要。一要在上座時,手印無論如何不能散放,此是身密,所以戒殺盜淫三惡也。二要口持咒勿停,金剛持,不可說話,此是口密,所以戒口業四惡也。三要心空如佛,自己即是四臂觀音,觀一切眾生,如醉病之佛,一醒即癒,同體不二,此是意密,所以戒貪瞋痴三惡也。此一法中,戒定慧三法具足,即三業清淨。

丁、修此法後,平時用功最為切要,宜時時注意如下:

(一)不許再犯殺盜淫妄諸罪業,時時改除習氣,否則學法無益。

(二)不許起貪瞋痴諸邪見,時時求開智慧,處處觀空,學習布施。

(三)不許輕慢他法,及未修人,當平等慈視。不可求神通,及名聞利養。

(四)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及諾那大師大愚阿闍黎之慈悲,並尊重自己佛性,知人人本可成佛,當發救度眾生之愿,即此便是供養。

(五)當盡孝悌忠信諸義,圓滿世法,人事盡,方可入佛。

行者應供養四臂觀音像一尊,無力者,或無處請者,可用他像代之。如實無力,不供亦可,因處處是佛也。

修時以黃布或其他淨布,包蓋手印,勿兒戲結印。

念咒以音準為最要,可參考小註及國際音標。

坐時雜念紛起,反而更亂。此是好,不是壞,切勿疑而中止。只要不理,覺得心亂,即顧到持咒,自然心思安密而定矣。如開首即求無念,便是壓迫,切切不可。況無念者,不是止滅,止意念如木石也。只是有念而不著,如通衢大道,一切車馬人物,非不往來,非不見聞,只如過而不留,是名無念。

多思多慮之人,每日精血虧耗,久久不足,關係事業甚巨,尤要多坐。但每日可坐半小時,勿間斷,必可益壽延年,免諸災禍,此亦亂世避劫之一法也。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

四臂觀音是佛菩薩之菩提心所化現,在很久以前已成正等正覺之古佛,稱為「正法明如來」,為救度不同眾生而示現不同的相,世人稱為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,與娑婆世界之眾生特別有緣,是因為他經常示現救度眾生,故此觀世音菩薩是最為受人供奉。在金剛乘中,最為人喜愛修的法門是「四臂觀音」和「千手千眼觀音」。四臂觀音的報身相中﹕白色的身代表清淨無瑕,四臂代表四種佛行,即「息」、「增」、「懷」、「誅」等。「息」是平息所有的痛苦、障礙及困難。「增」是增加福報、智慧、長壽、財富等。「懷」是救度眾生、領導他們修行。「誅」是誅滅他們種種惡念、克服外界魔障等。四臂的手,前兩隻合十胸前,抱著一顆如意寶珠,代表能滿足所有眾生的要求,另外的兩隻是﹕右手持一串水晶念珠,代表不停地救度眾生。左手持一朵蓮花,代表清淨的心,沒有瑕疵。觀世音的左邊肩膀披上一塊鹿皮,是代表慈悲及純正的心,而頭頂上戴著的五方冠是代表五方的智慧,其它所穿著的綢緞及瓔珞都是代表莊嚴的報身相,而雙腿作雙盤的金剛坐姿是代表穩固禪定的境界。總括以上六種裝飾代表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及智慧」的六波羅密多,是表示六度萬行的成就。坐在月盤上代表慈悲方便的法,月盤下之蓮花,代表清淨的境界。四臂觀音的心咒是六字大明咒。即嗡、嗎、呢、唄、嚜、吽,用以加持六道眾生(天、阿修羅、人、畜牲、餓鬼、地獄),淨化惡業、惡習及障礙而脫離輪迴之苦,走向六成就悉地。此完美之咒語極為寶貴,只要有一次以清淨、恭敬的心聽到此咒,即可令修行人不會退心,如服少金剛,決定不消,終必成就無上菩提。如果任何動物或是昆蟲在死前聽到此咒,則於死後即可脫離三惡道並修持佛法。只要想著六字大明咒,即能將無始以來所積聚的一切罪惡、業障消除,可往生極樂世界。只要接觸此咒的字,即是接受無量佛菩薩的灌頂。  

元音老人一九九一年三月五日復湖南嘉魚縣祁文金居士書﹕

「關於密法傳習,概須灌頂傳授,『六字大明咒』亦不例外。但因上師慈悲心切,以方便為究竟,將有些眾所周知的、修法簡易、修後不至發生偏差的密法,如大彌陀法,緣、白度母法、觀音救度法與六字大明咒等法,公開傳授,不須灌頂(尤其如遠道或因病不能行者)只要至誠恭敬供養、頂禮本尊亦可修習。遇有問題,致函自己所熟知的大德,探討研究,即不至步入歧途而安達彼岸矣。」

大蓮華手印的結印方法是﹕

兩手虛心合掌,兩拇指與小指指頭相拄,中三指懸空相對,中間離開約四、五分,狀如蓮花開放。(手印結好後,修時要以黃布或其他淨布包蓋手印,不蓋亦可。)  

諾那祖師開示

六字大明為觀音菩薩微妙心印?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功德,為十方諸佛所讚嘆。書六字大明如書三藏法寶,誦六字大明三世業障悉得清淨,了脫生死,究竟成就,且能斷無明,開智慧,消災延壽,增富救貧,救百千苦難,摧滅貪瞋痴,閉塞輪迴路,歷代眷屬俱得超生,腹腸諸蟲,亦得證果,又具無量三昧法門,日日得具足六波羅蜜功德,一切金剛護法天龍八部無不歡喜擁護,欲生何佛土均如願成就。不但持誦書寫與觀想有功德,只要此真言著於身,觸於手,耳聞目見,或藏於家中,或書於門上,或展旗揚幡,凡霑此法味者,任何眾生亦得生死解脫之因,同證菩提道果之德,逢凶化吉,遇難呈祥。凡未成佛者,求壽求子,求消滅一切地水火風空災難危險,以及一切所求,無不如摩尼寶珠,各滿其願。總而言之,六字大明咒之功德,就是以佛之智慧來講,亦窮劫難盡。若以現在藏經所載功德來講亦要講三年方能講完。

又大悲咒是觀音菩薩長咒,六字大明是觀音菩薩心咒,亦為大悲咒之心咒。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修行的必然程序,不能躐等。然從師而起三慧的修學程序,可能發生流弊,所以釋尊又說四依:「依法不依人,依義不依語,依了義不依不了義,依智不依識」,作為修學的依準。

一、親近善知識,目的在聽聞佛法。但知識不一定是善的,知識的善與惡,不是容易判斷的。佛法流傳得那樣久,不免羼雜異說,或者傳聞失實,所以品德可尊的,也不能保證傳授的可信。善知識應該親近,而不足為佛法真偽的標準,這惟有「依法不依人」。依法考辨的方法,『增壹阿含經』「聲聞品」,曾略示大綱: (《佛法概論》p.234~235)


要「依經、依律、依法」——本著固有的經與律,而予以查考。本著佛說的法(義理),來推求他是否與法相應。這樣的詳加論究,結論是:與經律(文句)相合,與法(義理)相合的,讚為真佛法,應該受持;否則就應棄捨他。這一取捨承受或不承受的標準,實就是一般所說的「佛語具三相」:一、修多羅相應;二、不越(或作顯現)毘尼;三、不違法性。 (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p.23)


這即是以佛語具三相來考辨。釋尊或專約教典,說「以經為量」。或專約法義,說「三法印」。或專約戒行,說「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」。這依法不依人,是佛法慧命所寄,是古代佛法的考證法。在依師修學時,這是唯一可靠的標準。我們要修學佛法,不能為宗派所縛,口傳所限,邪師所害,應積極發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,辨別是佛說與非佛說,以佛說的正經為宗,以學者的義說為參考,才能引生正確的聞慧。


二、從師多聞正法,要從語言文字中,體會語文的實義。如果重文輕義,執文害義,也是錯誤的,所以「依義不依語」。經上說:「聞是色生厭,離欲,滅盡寂靜法,是名多聞」(雜含卷一.二五經)。正法的多聞,不是專在名相中作活計,是理會真義而能引解脫的行證。多聞,決不能離聖典語文而空談,但也不能執文害義。否則儘管博聞強記,在佛法中是一無所知的無聞愚夫!


三、義理有隨真理法相說,有曲就有情根性說,這即是了義與不了義,勝義說與世俗說。如不能分別,以隨機的方便說,作為思考的標準,就不免顛倒。所以說:「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」。這樣,才能引發正確深徹的思慧。如以一切為了義,一切教為圓滿,即造成佛法的儱侗與混亂。


四、法次法向是修慧。依取相分別的妄識而修,無論如何,也不能得解脫,不能引發無漏正智,所以說「依智不依識」。應依離相、無分別的智慧而修,才能正覺,引導德行而向於正覺的解脫。佛法以正覺的解脫為目標,而這必依聞,思,修三而達到;聞慧又要依賢師良友。這三慧的修學,有必然的次第,有應依的標準。這對於正法的修學者,是應該怎樣的重視釋尊的指示! (《佛法概論》p.236~237)


大乘教典,在這方面也揭示了十法行:書寫、供養、施他、諦聽、披讀、受持、諷誦、開演、思惟、修習。這些修行項目,有的(前八)屬於聞慧,有的(九)屬於思慧,有的(十)屬於修慧,全在三慧含攝之內。可見聞、思、修三有漏慧,為進修佛法必經的通道,是大小乘佛教一致公認的。


禪林塵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