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」是指「幸運」和「福氣」,是人生的一個理想狀態。它最少包括以下各項:
(1) 身體、心理、人格、社會關係等健康,
(2) 個人智慧、名聲、謀生及發展才能等,
(3) 美好的居住環境、伴侶、師長和親朋,
(4) 各類有形或無形的內外支持,
(5) 良好機會,以及逢凶化吉、轉危為安的運氣,
(6) 五福:長壽、富貴、康寧、好德和善終。
     它們人人皆想,卻是少有人得。有關方法佛陀在南傳小部經如是語經中的善行經(Khuddaka-Itivuttaka 71)也有簡要的開示:我親見和親證,若人賦有以下五事:
(1) 身善行、(2)語善行、(3)意善行、(4)不誹謗聖者、(5)持有正見及依正見行事者,身壞命終自會轉生善趣。



如是我聞,一時,佛住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。一晚夜深時分,有一天神,體放光芒,照遍祗園,到訪佛陀,頂禮佛後,站在一旁,向佛請教曰:
「眾天神與人,渴求諸幸福,請佛為宣說,最上幸福義。」
佛陀回答曰:
(一) 遠離愚痴人,常與智者交,尊敬值得尊敬者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二) 住在合適處,往昔曾行善,現今又行於正道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三) 博學技藝精,善守諸戒律,處世能言兼善辯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四) 養親愛妻兒,謀生不傷人,從事正當的職業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五) 慷慨兼正直,樂助諸親友,行為無可責難者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六) 避惡戒除惡,遠離麻醉品,堅持德行不放逸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七) 謙虛與恭敬,知足並感恩,有機會聽聞佛法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八) 忍耐與服從,遇到修行僧,能適時研討正法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九) 克己修淨行,覺知四聖諦,現世能體證涅槃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(十) 遇事遭變故,不動不憂傷,內心離垢得安穩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
成就的人天,無往而不利,所到之處皆安樂,是為最上的幸福。 [完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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